临床教学行政查房制度
1、学院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的临床教学行政查房,由临床教学管理科提议,院长主持,参加部门有:综合办公室、临床教学管理科、学生管理科、护理部、临床教学教研室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2、院长着重调研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执行情况,总结教与学的质量,促进教学相长。
3、检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医疗、教学、科研协调发展的实施成效。
4、评教评学,了解带教老师的建议,收集实习医师的意见,促进临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5、查房的有关科室、部门具体汇报开展临床教学情况,包括硬件和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