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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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6-16 16:47:26   作者:第二临床医学院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学院(部)的有关规章制度与要求,组织制订和实施以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一般情况下,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室活动,主要进行教学业务活动,专题研究教学问题。教研室活动应做好记录。
  (二)试讲制度。试讲是新教师上课、教师上新课必须经历的环节,凡新教师上课、教师上新课均须进行试讲。试讲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持,由学院(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其他教研室主任、本专业(课程)教学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共同组成试讲考评小组,按照任课教师任职条件的要求全面考评,形成试讲考评结论。试讲记录应包括试讲内容、效果,试讲者的教学技能等。试讲合格者,方可安排教学任务。试讲结果要由教研室所在学院(部)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三)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按照学校听课制度的要求,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同时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开展观摩教学,提出改革意见。
   (四)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按照学校、学院(部)的部署,认真做好开学初、期中和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同时应加强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衍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五)计划与总结制度。每学期初应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学期末进行检查、总结。
   (六)教师年度考核制度。按照学校、学院(部)对教职工考核的规定和安排,教研室结合教学工作检查情况,进行考核总结,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经所在学院(部)审定后报人事处,归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七)教学资料归档制度。按照学校教学文件管理的规范要求,认真收集、积累应归档的资料,并安排落实专人进行分类整理和保存。